领事认证办理须知
(2026年7月更新)
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国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的法律效力。领事认证不对公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书证明的事项行使证明职能,不对文书内容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文书内容由文书出具机构负责。
阿联酋有关政府机构和公证机关等单位出具的文书,如拟送至中国使用,需先经阿联酋外交部认证,再经中国驻阿联酋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
一、受理文书范围
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受理经阿联酋外交部认证的文书。文书须为申请人合法持有且同申请人有关,内容不得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得损害中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大使馆不受理中国或第三国出具文书的领事认证申请。
阿联酋外交部驻迪拜办事处认证的文书,请向中国驻迪拜总领馆(通过迪拜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申请领事认证。
二、申请材料
领事认证申请材料 | |
1 | 经阿联酋外交部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即已加盖阿联酋外交部认证贴纸的文书) 注意事项: ①文书在两页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热熔压条装订(velo binding)、孔眼装订(eyelet binding)、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不接受订书钉简单装订。如文书装订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②文书长期有效的,只要文书上阿联酋认证机构官员的签署备案尚有效,即可受理。 用于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公证自公证之日超过三个月的,不予认证,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公证认证。 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我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不予认证。 |
2 | 填写真实、完整、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见附件) 注意事项: ①申请表中的“申请人签名”和“代办人签名”栏,均须为本人签名原件,不得以传真件、复印件等代替。 ②申请对未成年人有关文书(如出生证)进行领事认证的,由监护人(父母)办理,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无需提供委托书。申请人信息填写该未成年人信息,代办人信息填写监护人(父母)信息,“申请人签名”栏由监护人(父母)签署。如该文书含有监护人(父母)信息,监护人(父母)亦可作为申请人(例如,未成年人的出生证上有父母信息,则可由父母一方作为申请人)。监护人(父母)可委托他人代办。 ③申请对死亡证明进行领事认证的,由死者近亲属办理,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或由死者近亲属书面声明自己与死者的亲属关系并经公证。死者近亲属可委托他人代办。 |
3 | 申请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①申请人为自然人 提交护照或阿联酋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 ②申请人为公司或机构 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机构资格证明/机构注册文件,以及公司或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
4 | 代办人有关材料 如申请人不能亲自提交申请,可指定代办人代为递交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如申请人为公司或机构,则需提交公司或机构负责人出具的委托书,或公司或机构出具的授权书。 ②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护照、阿联酋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①如由代办人代为递交申请,则无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②一般情况下,委托书或授权书无需进行公证。如文书内容涉及直接处分财产(例如,放弃继承权、处分房产等)或其他重大事项,委托书或授权书需进行公证。 |
三、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是指从大使馆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到可以领取领事认证书所需要的时间。
正常情况下,办理时限是4个工作日。如有特殊情况,经大使馆同意,可申请办理加急(3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领事认证收费标准 | ||
申请人国籍 | 文书类型 | 费用 |
中国 | 民事 | 27迪拉姆/份 |
商事 | 54迪拉姆/份 | |
阿联酋 | 民事 | 160迪拉姆/份 |
商事 | 2150迪拉姆/份 | |
第三国 | 民事 | 80迪拉姆/份 |
商事 | 165迪拉姆/份 | |
备注: 1.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执行民事类文书收费标准。申请人为公司等营利性组织的,执行商事类文书收费标准。申请人为非盈利性组织的,收费标准根据文书具体内容确定。 2.一个组织是中国组织还是外国组织,由该组织的注册地点或成立地点确定,与该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国籍无关。 | ||
五、注意事项
经大使馆进行领事认证的文书,不得因复印等原因任意拆装。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大使馆证件咨询电话:+971-24481907(工作日9:00-13:00),证件咨询邮箱:abu-dhabi@csm.mfa.gov.cn。
注:向阿联酋外交部申请认证的办理流程,请咨询阿联酋外交部,具体可查阅其网站:
https://www.mofa.gov.ae/en/services/attest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