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同阿联酋关于扩大互免签证范围生效的温馨提示
2016-01-10 16:12

201512月,中阿两国政府达成一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护照人员签证的谅解备忘录》进行修订。根据该修订,自2016111日起,持有效公务护照和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境、出境或过境阿联酋,最长停留30天。

据悉,阿外交部已就此通知阿各口岸和航空公司,阿官方通讯社也已发布相关消息。

在该协议生效初期,可能会有阿方个别边检人员对此还不熟悉。如您持中国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入境、出境或过境阿联酋时,被边检人员要求出示签证,请耐心向当值官员说明,根据两国政府有关协议,您享有免签待遇,必要时可出示阿官方发布的消息(见下图),请其向上级核实。

 

中国驻阿联酋大使馆祝您在阿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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