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办理须知
2018-11-01 23:35

  阿联酋公证机构及相应机关为其本国、我国及第三国公民出具拟送至我国使用的各类文书须经我使、领馆进行领事认证。

  我馆只认证公证机构或授权机构出具,并经阿联酋外交部领事司认证的文书。

  关于拟认证的公证文书的有效期:公证文书长期有效的,只要文书上阿联酋认证机构官员的签署备案尚有效,即可受理。用于结婚登记的婚姻状况公证自公证之日超过三个月的,不予认证,当事人需重新办理公证认证。用于来华收养的婚姻状况、健康、财产、收入和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公证之日起至申请收养登记之日止(不含我国收养中心审理时间),超过六个月的不予认证。

  办证所需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长:4个工作日;

        2、费用:



 民事认证

 商事认证

 中国公民

 27

 54

 阿联酋公民

 160

 2150

 第三国公民

 80

 165

          货币单位:阿联酋迪拉姆

        3、取证时,请到使馆领事部窗口付费取证(只接受VISA \ MASTER卡)。

   有关信息如有变动,以本馆解释为准。

  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领事认证申请表1份(所需表格请在使馆网站ae.chineseembassy.org下载或在使馆领事前台领取)。

  2、当事人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当事人的阿联酋长期居留证原件及复印件。

  4、所需认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认证民事类证书,如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6、所需认证的证书原件/复印件。证书两页以上的必须完整装订才受理(两页以上材料应采用火漆加封、加盖骑缝章或加盖钢印等不易被拆换的方式进行装订)。

  7、办理组织和机构证书认证的,该组织或机构须出具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公函。

  注意事项:

  1、申请领事认证的文件必须一事一证,一份文件证明多件事情或夹带无关文件的公证书不予认证。

  2、中国公民所持国内出具的文件或证书,如需在阿联酋使用,必须事先在国内办理好公证和认证手续,本馆不办理对国内文件或证书的认证,只办理需要在中国使用的阿联酋文件的认证,中国国内出具的文件(如护照、公司注册文件)不予认证。

  3、文件内容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文书不予认证。

  4、我馆认证过的文书,不得因复印等原因任意拆装。由此可能引起的问题,乃至法律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5、中国公民和中资机构办理认证收费标准仅针对申办认证文书的当事人为中国公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外国文书中仅有一名当事人,且为中国籍;

  2外国文书的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其中一人为中国籍;

  3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的领事认证;

  4外国人为中国公民代办的领事认证,但中国公民为外国人代办的领事认证不适用。

  以上说明如有不尽之处,以本馆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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