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利和义务
2010-10-16 15:54
 

                                                     ——摘自阿联酋内政部宣传手册  

     

  “在阿联酋的外国人享有阿联酋作为缔约国而签订的国际宪法、条例或公约中所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同样他们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阿联酋宪法第40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自成立以来,一直都很关注对国民的安全保护,不管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如果说阿联酋对一般人权非常关注,那它对劳动者,尤其是外来劳动者的权利的关注则更大更广。显然通过宪法第20条可清楚地看到阿联酋对劳动权利的关注:“劳动者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所以社会感谢劳动者并努力提供市民就业机会并让其取得上岗资格。社会根据发达的国际劳动立法而制定制度来维护雇员的劳动权益,因而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宪法第34条陈述道:“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案例外,任何人不得被要求从事强迫劳动或被使为奴隶,这类工作必须得到补偿”。  

  在谈论阿联酋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前,作为开始,必须提及重要的一点:经有关一般人权,特别是劳动者权利的国际立法和宪法所保障,劳动者因此被赋予所有相关的权利。这就要求劳动者必须合法地在就业国居留,并遵守适用法律。劳动者如违背这些法律,不仅会受到法律惩罚,还会因为非法居留而被他人利用,导致其丧失国家所给予的权利。阿联酋欢迎每个遵守法律的人。  

     

  第一部分:劳动权利  

  1、劳动者应意识到根据和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他所享有的权利,因为双方通过合同连结。一旦签订了合同,双方都无理由忽视合同条款。  

  2、阿联酋的永久宪法在40条里规定了在阿联酋的外国人享有适用的国际宪法、条例或公约所规定的权利和自由,包括有权参加宗教仪式、信仰自由和尊严不受伤害。  

  3、劳动者有权不向任何不明身份者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文件。  

  4、劳动者有权不遭受任何使其受到侮辱、尊严受到伤害或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因为法律赋予其对任何犯此罪行的人进行投诉和报告(视情况而定)的权利。  

  5、劳动者有权在翻译的协助下用母语向主管当局发表个人声明。  

  6、劳动者有权在未仔细阅读前不向主管安全或司法的当局签署任何声明。  

  7、劳动者有权在自我申辩前知道对其的指控,并有权保持沉默而不做任何回答。  

  8、劳动者有权寻找辩护律师并根据调查当局的判断进行自我辩护。  

  第二部分:劳动义务  

  1、劳动者必须了解在阿联酋,当他受到伊斯兰方式的热情慷慨的欢迎时,并不意味着他可以侵犯或侮辱当地的传统、风俗和遗产。劳动者必须充分意识到这点并表示尊重。  

  2、当劳动者一来到阿联酋,就应该知道他必须遵守该国所有适用的法规和制度(居留规定、交通法规等)。  

  3、劳动者不得企图与非官方部门人员做交易并递交其文件,不管这样做多么有效。与非官方人员做交易将使其遭受质疑。  

  4、鉴于劳动者在阿联酋具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因此他也被要求尊重别人的权利。他既不应侮辱或伤害别人的尊严,也不应冒犯当地的宗教(冒犯伊斯兰教或诅咒任何神圣的宗教被视为犯罪并会导致被扣押或罚款)。  

  5、劳动者不会因为要求权利而被赋予破坏财产、罢工、静坐或游行示威并对机构或人员造成危险的权利。国家提供了所有的合法的方式来要求权利,因此这类违法行为将被严格阻止。  

  6、工作场所是劳动者收入的来源,所以维护工作场所是劳动者法律及道德上的义务。他不应对工作场所造成损害,无论故意还是失职。这将导致劳动者受到法律质疑。  

  7、劳动者不应违反阿联酋的法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为躲避警察或当局而放弃工作,这可能会导致劳动者被他人利用。  

  8、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必须遵守所有内部的规章制度,如与企业保护和内部员工有关的行业安全。  

  9、严格禁止饮酒或使用毒品和任何其他由他人提供会使劳动者心不在焉的物品。这将导致对劳动者的法律处罚。  

  10、劳动者必须诚实地与所有主管安全和司法当局合作,提供所需要的所有信息。这被视为获得共同安全所应有的道德和法律上的义务。  

  11、当需要作证时,劳动者应响应正义的号召,否则会因为放弃作证而受到处罚(一年刑期和AED5000的罚款)。  

  12、劳动者在意识到或感觉到有任何犯罪现象时应该及时汇报,否则会受到处罚。  

  13、劳动者不应散播谣言,否则会受到最多三年刑期的处罚。如听到任何谣言,可通过联系阿联酋警察总部以确定消息的真伪。  

     

                                                                                                                    阿联酋内政部  

推荐给朋友
  打印文字稿 全文打印